潍坊市委书记张新起指出,干部作风建设的管用办法不一定长期管用,有时会因主要领导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会因主要领导的变动而放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把干部作风建设管用办法及时变成制度与机制。
为把干部作风建设的管用办法变成长效机制,潍坊市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卓有成效的工作:
第一,把干部作风建设的管用办法变成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刚性规定。以红头文件方式把管用办法变成党组织的明文规定,使之相对固定下来,对全体干部,包括主要领导干部都具有约束力。如,潍坊市及时总结干部作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制定了《申博sunbet官网:建立锤炼干部优良作风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干部能力持续提升、联系服务群众、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工作创新、反腐倡廉约束、艰苦条件磨练等6个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大大减少了实践中的随意性。
第二,确保干部作风建设的刚性规定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干部作风建设中全程跟踪反馈各种相关明文规定的实施情况,使每一管用办法都能保证干部成长、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上优良作风的养成,全部管用办法相互衔接,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连续、综合使用后,能够保证干部成长、管理全过程中优良作风的养成。如潍坊市把作风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与干部考核、干部任用紧密结合起来,把干部作风建设贯穿于工作推进机制与干部考核、干部任用的全过程。干部考核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潍坊市坚持做到每年组织企业对列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范围、服务经济建设的经济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双评”活动,对评议出的最差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一次诫勉,第二次免职;对评议中得“差”票5票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列为不称职,并按有关程序调离或辞退。
第三,确保干部作风建设的各种刚性规定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一是各种明文规定要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客观实际,符合干部成长规律。干部的成长离不开自身的学习与实践,离不开组织培养与使用。潍坊市干部作风建设的各种明文规定相应地涵盖了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学习与培训,为干部养成扎实的工作作风打好基础;重视实践锻炼,为干部养成扎实的工作作风提供平台;完善考核方法,为干部养成扎实的工作作风营造环境并提供持续的动力;等等。二是各种明文规定,要始终体现权力与责任对称原则,对干部工作提出严格要求,要依据其岗位职责,遵循“法有授权才可为”原则,因此,考核干部的业绩及能力,主要涉及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业绩,以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能力,而不是考核干部承担职责之外的工作以及与岗位要求无直接关系的能力。换句话说,干部作风建设,必须与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及改善党的执政方式的要求相一致,必须体现以人为本,必须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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