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管理是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学者认为:事业单位的第一特征就是事业编制。但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却出现了一些耐人寻味的现象:一方面国家近年来下达的人事制度改革文件中基本不提“事业编制”,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所谓的“不占编人员”。
编制、人事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究竟有着什么样的互动关系?本文拟结合“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从编制和人事制度角度就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一点粗浅探讨。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尽早关闭新进人员进入占编人员管理体制的通道
当前事业编制根据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由国家事业费负担的比例分为财政补贴和经费自理两种(原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后调整为两种),这种分类主要是按照事业单位收入状况和赢利能力划分的。从现阶段事业单位来看,不同类型事业编制本质上没有区别,即使国家不拨人员经费,也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保障,从根本上都是国家供养。
占用事业编制,对个人来说意味着国家干部身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及养老等待遇,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级别和干部保障制度。这构成了占编人员和不占编人员的主要区别:占编人员严格对应行政级别,按级别享受工资、住房、医疗和养老等待遇,实行干部保障制度,是终身制;不占编人员按合同用人,按岗位取酬,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实行社会保障,是合同制。用一句经济学术语,国家或单位对占编人员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对不占编人员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占用事业编制,还代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实行的“大一统”干部管理制度,其特征是高度集中统一和严格的层级管理。这种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中组部、原人事部《申博sunbet官网: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改革就是要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在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这样的思路是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基于这样的思路,如果继续增加占编人员,实际上是对干部身份终身制的一种加固,偏离了改革的即定方向和思路。
因此,改革的当务之急就是不再增加占编人员,尽早关闭新进人员进入原有干部管理体制的通道;对所有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这种制度安排将会有利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降低人事制度改革的阻力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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