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的统计显示,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运输四大行业人均工资比上年仅增长6.9%,比央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 3.1个百分点。其中,石油石化、电力两个行业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分别增长了1.52% 和 7.04%,而当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幅高达17.23%,这两大行业的工资增幅比全国平均增幅分别低了15.71和 10.19个百分点。(8月 4日《第一财经日报》)
央企薪酬一直处于呼吁收入调控舆论的风口浪尖,而这也一直是国资委所提前调控的重点。垄断行业工资涨幅低于全国平均值——如是的“数据”似乎表明,国资委对于垄断行业的工资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细细一想,垄断薪酬涨幅低于平均值根本就没啥意义。
乍一看上去,四大垄断行业职工薪酬的增幅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实际上,这不过是一个“理论上的结果”,真正的问题在于:长期以来垄断行业工资水平逐年高速增长,已经居于一个相对高位,工资基数庞大,“限涨幅”并不能伤其“筋骨”。举例来说,一个工资基数为一万元的垄断行业员工,工资增长7%,增长的工资数额为700元;而一个工资基数为2000元的普通企业职工,工资纵然增长20% 也不过400元,后者涨幅是前者的数倍,但实际工资增长数目却仍然远远低于前者。
这还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垄断行业从业者的收入组成部分中,工资只占到一个相对较小的比例。垄断经营的体制为垄断企业带来了丰厚乃至可以说是暴利的利润,坐拥暴利的垄断行业企业,大多都会为自己的员工发放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高工资(不一定以工资的形式出现),同时利用掌握经营的公共资源产品为员工提供“垄断福利”。
2006年,媒体就曝出了年薪十万余元的电力抄表员:每月工资6500元,一年发16个月的工资,外加年终奖和两份商业保险,年薪十万余,这是某市一位电厂抄表工的真实收入状况。而 2009年还有媒体报道:某省网通公司职工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而当地一家普通企业职工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住房公积金沦为垄断行业变相发放垄断福利的避风港,“平均月缴公积金6389元”也好,年薪十万多的抄表工也罢,其实都是垄断行业高收入且拥有各种垄断福利的现实佐证。
面对垄断行业高收入,“限薪”或者“限涨幅”式工资调控治标不治本。某种角度上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并不在于收入差距本身的大小,而在于获得收入的机会是否均等。垄断行业高薪,根在其“垄断”的地位,在经营中借助行政力量不同程度地剥夺了他人参与竞争的机会。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的调节,避免借资源分配优势“吃饭”的行业收入过高,推动构建起公正公平的社会分配格局。只要公平的社会分配格局建立起来,垄断行业高薪难管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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