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娟 制图
新闻事件
据《新京报》7月22日报道:为敲诈钱财,河南省平顶山市一个犯罪团伙强迫威胁一名被劫持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夏某,在蒙着眼睛、脖子被绳子套着的情况下,夏某“被逼”强暴了另一名被劫持的女大学生王科嘉,并胁迫其用绳子勒住该女子颈部。整个过程被拍成照片作为勒索的手段,试图勒索刚参加工作一年的夏某1000万元。
负责侦办此案的该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长李廷山7月21日称,女子最后死亡,该团伙8人已被捕,检方已提起公诉。然而,让死者家属不解的是,直接导致女生被强奸并死亡的检察官夏某,却没有被采取任何法律措施。公安人员则认为,“夏某也是受害人,所以没有对其采取任何措施”。
求自保就没有底线吗
“青山”博客 对于这个案子,我有几点疑问:1、普通人在受胁迫,生命安全都不保的情况下,应该不具有性能力的,如何还能强暴更弱的女子?除非他是胆大包天的人,或是同伙。2、作为普通人在被迫的情况下杀人还可以相信,但也应该是故意杀人,杀人动机是为了自己活命,不过不是紧急避险,也不是正当防卫,何况他是检察官,应该有自己的职责。3、不是要1000万吗?给了吗?如果给了,哪来这么多钱?如果没给,那他又是怎么放出来的?警方没有说明。
腾讯网友“心如天使”:夏某应该接受法律制裁,不管怎样,他确确实实参与了强奸、杀人,人是死在他手上的,他作为检察人员,没有做到保护被劫人质的安全,反倒亲手杀死了人质,怎能说他没有犯罪?试问夏某是否有很大的背景?是不是侦办此案的警察都是法盲?
猫扑网友“不经事”:国家公务人员,你们可是申博现金网:人民的带头人,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哪天你当了侵略者的俘虏,还不把祖国出卖干净啊?
腾讯网友“嘿坏”:只因“被迫”就可以逃避法律和道德的惩罚。那大家也多去“被迫”下才好。比如“被迫”杀人;“被迫”抢银行;“被迫”行贿;“被迫”贪污……这么多好处,想象一下,这世界,一下子可以变得多么的“美好”。
华龙网“雷子”:这样的人也可以被列为受害者保护起来的话,那以后的公务员遇到同样的事情也可以效仿吗?此例万万破不得。
- 2009-07-23“被逼强奸”更像一场“杀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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