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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夜郎自大”到“夜郎涨价”
www.fjnet.cn?2009-11-03 07:55? 龙海清?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期,在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一次评审过程中,发现某地一份材料,把原本缘自盘王(盘瓠)信仰而形成的传统节日,改成了祭祀竹王的活动。这种移花接木之举着实令吾辈吃惊不小。问其故,答曰:作如是置换,项目易于申报成功。这又让我大跌眼镜!想不到,这竹王到如今一些人心目中还有如此“神力”,不禁使笔者想起前些年于湘、黔等省一度兴起的“夜郎热”。

提起夜郎,人们自然会想到“夜郎自大”这一世人皆知的成语。其典出自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滇王与汉使者言曰:‘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太史公所记极其简略,可由此形成的成语却影响久远而广泛。而这位夜郎侯又被称为夜郎王和竹王。之所以有此称谓,与附丽其身上的奇异传说有关。对此,晋人常璩《华阳国志·南中志》和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均有记载。说是从前有一妇人在河边洗衣,忽见水上漂来三节大竹子,且听到里面有小儿哭声,于是她把竹子捞起来剖开,得一男孩,便抱回去抚养。孩子长大后,文武双全,做到了夜郎国之王。因以竹为姓,故称竹王。只因他问了一下汉朝使者:汉与夜郎谁大?竟然落下“夜郎自大”的千古骂名。自然,“夜郎”这一带有贬义的名号,长期以来,人们也往往避而远之。

可是,到了本世纪初,随着旅游业的兴起,有“自大”嫌疑的“夜郎”王,却身价陡涨,变得吃香起来,顿时成为了人们的“抢手货”。多处地方竞相争夺“夜郎古国”、“夜郎中心”、“夜郎古城”的所有权,都说那是在本县市境内。有好几个县纷纷要求把县名改为“夜郎县”,有的还专门成立了“县改名领导小组”。又是开会动员,又是请人“论证”,又是拉媒体作宣传,一时闹得沸沸扬扬。在这场“夜郎热”争夺战中,以湖南某县的动作最令人瞩目,以致让在夜郎地望与夜郎历史的研究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的贵州,一些人士也被弄得灰头土脸,自愧落入人后。于是有人无奈抱怨:既要平息“内争”,又要打好“外围战”,何等麻烦!在某些地方的“父母官”们看来,以为只要有了“夜郎”的招牌,外地游客就会不期而至,人民币就会滚滚而来,穷县就可以马上变成富县。他们在高举“夜郎文化牌”时,却说不清夜郎文化为何物。有的在未弄清本地还是否属于古夜郎国的疆域之内的情况下,就匆忙向外界推出所谓某某“神秘夜郎文化之旅”,把本地区各种民族民间文化现象甚至新创作的文艺作品全贴上“夜郎”的标签。仿佛“夜郎文化”是一个可容纳古今文化的“回收站”。更有个别论者为迎合某些地方官员的需要,信口开河,置学术诚信、科学精神的底线于不顾。呜呼!如果古夜郎王有灵,他也一定被忽悠得不知何处是他曾经治下的领地,何处曾是他生活的都城。他只有在迷茫中叹息流落天涯无归路了!

笔者并不反对运用“夜郎文化”的资源来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相反,倒是积极支持发掘、保护和合理用这份珍贵的遗产。夜郎王虽然因夜郎方国的狭小而被人嘲笑为“自大”,但作为古夜郎民族及其后裔,他们所创造的独特文化和贡献,却不能认为是“自大”的。它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决不能轻视。问题在于,要加强保护和有效利用这份资源,首先得弄清它的传承主体、流传地域、它的内涵及特征。特别是对于后者,迄今却鲜有这样的研究成果。如果这些基本的问题都弄不清楚,难免出现误导性、歪曲性和庸俗性的开发及利用,也难免给旅客或消费者以虚假的文化产品及知识。这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自身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都将带来不利影响。“夜郎热”的消退,就说明了这一点。

公平地说,汉代的夜郎王为了弄清夜郎与汉谁为大,不吝求教于汉朝廷派来的使者,却也值得称许。因为他当时处于西南边地一隅,交通阻塞,信息不灵,他不知汉之广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能求证于汉使者,这也说明他尚有求知的精神。将“夜郎自大”套在他头上两千多年之久是失之公允的。在今天,当我们在利用夜郎文化的时候,对其基本面貌、属性、特征都不去深入研究,在未弄清它本来面目的情况下,却只知急于打牌子,盲目套用,那岂不比“夜郎自大”的行为更可笑吗?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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