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洗白”是管理职能缺位
在黑龙江省通河县,私家车只要交完5000元罚款,就可以成为临时营运车辆,上路载客。家庭困难的车主还能享受“优惠政策”。(12月14日《人民日报》)
这一优惠政策看上去很美,其实是美丽的陷阱。让车主越陷越深。
如今罚款是一些部门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本可通过热情执法解决车辆营运问题,却通过罚款让各方受益。黑龙江省通河县用罚款将“黑车洗白”的方法管理出租车,让不合法的车辆可合法经营。
从通河县管理者掏苦水中似乎看出,在出租车公司条件还不成熟没有形成的当下,那么适当交一定的罚款,相当于出租车营运费,让没有营运证的车辆上路经营,既方便了市民出行,也让闲置在家的各种车辆运转起来,发挥作用,还加强了管理。
此种黑车洗白的做法似乎是一举多得,但事实并非如此。通河县车辆管理职能部门的想法太幼稚,想通过“黑车洗白”的管理方法,获得罚款的合法利益,让管理者财源滚滚,财运亨通,并将自己看做了给“黑车”车主带来福音的菩萨,似乎有替天行道的味道,但却忽视了道路安全和运政的主要职责,给管理留下了漏洞,给安全留下了隐患。
笔者认为,这是管理者职能异化的一种“养鱼执法”,是管理职能的缺位,而让罚款越位,这种增加运营部门收入和福利是其管理职能的变异。对一个没有出租车公司的县市,如何进行出租车管理?这是运管部门和政府应该认真考虑和对待的事。运管部门应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对市场进行调研,给政府提供决策的依据,而政府应该将此作为民生问题列入工作计划,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不能给运管部门留下“黑车洗白”的缺口。
其实,黑车洗白洗掉的是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带来的是车辆运行的混乱,正是管理职责的缺位,罚款工作的越位,让行政罚款成了指挥出租车市场的法宝,让管理却成了罚款的附属。如此看来,与其洗白,还不如让黑车继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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