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在保障房小区的困难家庭来说,今后乱吐口香糖、天台种花种菜等行为都有可能被扣分。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草拟的《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出炉。其中规定,保障房住户两年内累计被扣20分将被退房,且1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根据该办法,如果一个保障房住户在小区内随地吐痰7次被罚,就要收到退房罚单。(2010年1月6日《南方都市报》)
现在流行“捆绑式管理”,比如江苏将酒驾列入个人信用记录,与政府部门、银行及用人单位办理事务、招聘晋升等挂钩,郑州将个人交通违法与文明单位考核、个人评先挂钩,而国家《申博sunbet官网: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也规定违法生育与个人银行信用挂钩等等,乍一看,广州的这套办法似乎也与上述管理方式大同小异,属于同一族群。
然而,仔细一琢磨,却发觉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大得很!就其合法性来说,前者合法合理,后者合理却不合法。无论是交通违规,还是违法生育,都属于违反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的行为,交通违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法律认定、处罚;违法生育,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予以法律明示,这二者都属于不折不扣的法律管制行为,各地在不违背法律主旨的前提下,作出一些延伸性规定,既合情合理,又符合法理。而对于公民文明行为,则没有任何国家级法律予以明确标识为违法行为,按照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来约束行为,文明做人、文明处事,体现了一个公民的整体素养与道德水准。如果一个人不按文明规范行事,做出乱吐口香糖、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时,也只能以社会公德来约束他、引导他,而绝不能以强制的法律法规手段来剥夺他其他正当的公民权利。
因此,广州的这个办法,初衷虽好,却违背了一个基本前提--有法可依。当然,如果广州制定出台了相关的行政条例,将乱吐口香糖等不文明行为纳入法律管理范畴,此事就另当别论了,但目前还没有见到广州出台类似的条例。所以说,要想让不文明行为与保障房权益挂钩的办法变得合法起来,请先将相关的法律漏洞补好,再来做这项工作也不迟,绝不可颠倒了次序,忽视了依法法国的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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