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游商小贩摆摊也是一种不公平
然而,事情的症结在于副市长对此“泼冷水”。理由是“乱摆卖又不交税、又不接受卫生管理,对正规业户造成不公平,同时乱摆卖不接受卫生管理,卖出去的东西给市民吃,又是对市民的健康不负责任了”。此话怎讲?人家只是提议“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并没有说就完全不管了,怎么就推理出“不交税”“不接受卫生管理”了呢?如此就以“公平”和“负责”的名义不让小贩摆摊,于情于理说不过去。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生存职业,不能因为它会带来的问题就要从制度规定上将之消灭。相反,公民社会的服务型政府更对此要加以正确引导,提供便利。毕竟,社会秩序与游商走贩之间还不至于是“有你没我,有我没你”的完全对立的关系。
再而言之,从本源上来说,副市长反对小贩摆摊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和不公平。游商走贩也有自己生存的权利,不能因为可能对其他人的公平造成影响就打压他们的生存空间。偌大的城市,应该留出一席之地让他们得以寻求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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