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和其同伴苏某因为在9月6日晚于北京一小区门口暴打一对别克车主夫妇,而以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拘。令人震惊的不只是殴打他人的暴力行为,而是两个“富二代”对法纪和秩序的全然漠视。
李天一生于1996年4月,离法定申领驾照年龄18周岁尚有2年有余,却无证驾车上街,将法律规定视如无物,此其一。李天一所驾宝马车经过私自改装,仅改装费就高达27万元,由于不符合相关规定该车无照上路,又违反道路交通法,此其二。李天一等在小区门口嫌别克车挡道,殴打车主夫妇致二人受伤,涉嫌寻衅滋事,违反治安处罚法,此其三。李天一等还公然威胁旁观居民,“谁敢打110”,气焰嚣张,藐视法律和执法机构,此其四。与李天一同行的苏某,情况类似,所驾驶的奥迪牌照“晋O00888”系套牌,并有三年内未处理违章记录36次。
我们对两位驾驶豪车的少年违法细节一一罗列,只是为了探讨,此等出身富裕家庭的少年,何以如此无法无天?
9月8日,人民网重新公布了李氏夫妇于2009年10月14日做客人民网的访谈,其中他们谈到“儿子李天一很优秀也很有个性,希望他能身心健康发展”。据说从4岁开始,李天一就表现突出,13岁已在音乐、书法、体育等方面,多次获奖,而且“热爱祖国”,身在美国学习,立意回国报效,可称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少年”。何以在一次偶遇中却暴露出如此之多、如此严重的“法盲”特征?这同身为富裕人士的李双江夫妇的教育有没有关系?
作为未成年人,李天一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宝马车的购买和改装,不可能没有父母同意;未到年龄、没有驾驶证、汽车没有牌照,却公然上街,不可能不为父母首肯;行为乖张,随便出手打人,平时不会毫无端倪,当时宝马车挂有“人民大会堂停车证”,似乎可证明父母对其确有纵容;敢于威胁旁人、藐视执法机构等诸多行为,更不可能一日集大成。李氏夫妇盛赞儿子之时,于“琴棋书画”之类情趣品味之外,可曾想到过法治、道德、善良、礼貌等更深层次的人文素质?
实事求是说,李氏夫妇在善后处置中,做得还是得体的,前往医院向受害者道歉,表现出了诚意。但不知他们能否承认:儿子目无法纪,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社会上许多富裕家庭乃至整个富裕阶层的某种普遍特征——对法治和秩序的不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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