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银行卡案上游和下游的“次生犯罪”
2015-06-01 15:19: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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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谁,仅需600元至1200元不等的价格,就能在互联网上购买到一套包括银行卡、他人身份证、手机卡、U盾、开户申请单等在内的“银行卡套餐”,涉案的千余张银行卡流向全国各地。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历时5个月,破获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由此滋生的‘下游’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出此类犯罪的危害。(5月30日《法制晚报》) 一套“银行卡套餐”,卡、证、手续等一应俱全,售价600元到1200元,非法销售者大肆攫取暴利。就银行卡犯罪而言,必须看到滋生利益链的现实土壤:一则,银行本身对银行卡的申请管理流于形式,信息审核走过场,违法者钻了银行“实名办卡”制度的空子。今年4月,太原晚报记者曾“冒用”他人身份,对19家银行网点进行了暗访,结果令人吃惊,竟有13家银行“中招”,“实名制”成了摆设,身份审核走了过场,与身份的真实性相比,银行似乎更关心业务量的提升。 二则,诈骗、贩毒、洗钱、逃税等违法行为为非法银行卡流通提供巨量需求空间。通过非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办理银行卡,转手倒卖获利,银行卡成为下游犯罪工具。因而,治理银行卡犯罪案件,必须跳出“就案论案”的圈圈,顺藤摸瓜,切断利益链条上的寄生虫,才是“治卡”的根本。 具体来说,就是要看清银行卡犯罪的“案中案”,找到上游和下游的“次生犯罪”,一举歼之。一方面,银行卡案上游藏污纳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买卖居民身份证甚至网络商城交易平台非法助力等,无一不为银行卡案爆发垫石铺路。因而,根治银行卡案,公安部门必须沿案“回游”,既打“七寸”,又要“除根”。当然除了打击治理,信息安全、网络管理仍然呼唤立法保护等顶层设计。目前,网络安全法被列入十二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电子商务法已完成4部立法大纲,防范银行卡上游“次生犯罪”有了制度和法律雏形,治理的工具箱日渐丰富。 另一方面,银行卡案背后案件危害巨大,银行卡成为下游犯罪和转移资金的非法工具。以电信诈骗为例,据统计,2013年国内这类案件发案30多万起,造成直接损失达100多亿元。而在犯罪分子诈骗成功后,犯罪分子设立多级账户,通过银行快速层层转账,最后再在分布在全国各地的ATM机提现,银行卡案件中的批量卡成了下游“次生犯罪”的帮凶。 看清银行卡案上游和下游的“次生犯罪”,当以侦破的银行卡案件为突破口,逆势而上、顺流而下,举多方合力,才能遏制伤害的蔓延。金融机构加强监控、跟踪异常,监管部门推动信息共享,执法部门协同打击,这些,才是银行卡规范管理、次生案件查处的题中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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