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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日开庭,“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据检察机关调查,为了删除网上流传的日记,韩峰于2010年2月14日向钦州市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索取现金人民币15万元,交给相关人员作为删帖费用。(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