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大火案原区建交委主任被判16年
来源:中广网 2011-08-02 编辑:唐丽萍
【案件追踪】 2011年6月9日 上海大火处理决定公布 28名责任人员受处分 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完成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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