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不存在35人的死亡红线
来源:人民网 2011-08-04 编辑:唐丽萍
“据我了解,没有所谓的神秘‘红线’。”黄毅表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界定事故的等级时,一般是以死亡人数来计算。比如,一次死亡3到9个人的为较大事故,10到29人的为重大事故,30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故。除此之外,也考虑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受伤人员的数量。界定事故的等级,主要是按照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来对不同等级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些事故发生之后,在遇难人员遗体还没有全部找到的时候,一般是作为失踪,找到遗体之后,再计入死亡人数。所以,不存在以35人红线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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