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7月我国CPI同比上涨6.5%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1-08-09 编辑:唐丽萍
4、从2011年1月起,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这是自2001年计算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例行基期更换,首轮基期为2000年,每五年更换一次,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 5、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自2011年1月起,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例行调整。采用新权数计算的7月份CPI同比涨幅为6.451%,环比涨幅为0.463%;采用旧权数测算的7月份CPI同比涨幅为6.629%,环比涨幅为0.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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