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设区市将试点为残疾人预留岗位
来源:东南网 2011-09-21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1日讯(记者 练仁福) 昨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我省决定实施“城镇残疾人就业工程”,出台多条政策措施,确保全省每年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1万人,“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5万人。 每个设区市要启动岗位预留试点 鼓励、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并逐步建立岗位预留制度。今年每个设区市要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岗位预留试点。 此外,我省将实施就业安置奖励。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6%的单位(不含福利企业、盲人按摩、工农疗机构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从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给予适当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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