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闽保障房覆盖面将达到20%
来源:东南快报 2011-10-27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 (记者 谢丹)到2015年底,全省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将达到20%。今后,完不成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市、县,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据悉,我省“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房建设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省内人口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今后将提高公租房的建设比重,政府将通过委托企业代建,之后逐年回购。公租房项目将配套建设商业服务设施,由政府统一经营管理,以实现资金平衡。另外,省内房价较高的城市将适当增加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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