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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一个刑事罪犯,应有同等尺寸
来源:东南网 2012-04-06 编辑:黄水来

曾经写过有关“烟王”褚时健的文章,叫做《功过不能一锅煮》。那时候,褚时健正被查处,有不少人“感情上接受不了”,认为他“功劳太大了,过与功相比,算不了什么”。我则认为,这位著名人士,其功自不可没,其罪也不可恕。因为有这一层关系,十几年后,媒体有关“烟王”变身“橙王”的报道,立马就引起我的阅读兴趣。而且,从2002年起,褚时健在云南哀牢山区种橙。仅仅10年时间就成为亿万富翁的奇迹,也特别使人感奋。尤其使人刮目相看的是,他“怕亏了股民”而“拒绝上市圈钱”。褚时健说得很实在:“我85岁了,管不了几年,上了市,我倒是拿了钱,但亏了股民。我怕别人背后指指戳戳。”十几年前因为经济犯罪锒铛入狱的褚时健,这几年的牢总算没有白坐,钱这个东西,他已经看开了。

本想再写一篇文章夸夸褚时健的,但不知脑子怎么一闪,又钻到牛角尖去了。我记得褚时健被判别无期徒刑,是在1998年,2002年被保外就医。按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须有两个前提,一是“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在这两条中,第二条显然与他的情况不相符,他在监狱的时间,前后合计四年。那么,能够沾得上边的就是第一条了,有关报道中写的确实也是“因严重糖尿病被保外就医”。然而,糖尿病的“严重”与“不严重”弹性很大,可以由着人说。“短期内有死亡危险”却不是闹着玩的。从褚时健“保外就医”后种橙创业搞得不亦说乎的情形推测,他似乎并无“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迹象,有关报道中也绝无他在“保外”之后“求医”的那怕是片言只语的记载。退一万步说,就算他当时的糖尿病确实严重到“短期内有死亡危险”,那么,当这个“保外就医”的原因消失之后,按照规定,仍应收监执行的,哪里容得了他以“保外就医”之名苦心经营,在长达十年的时间中,成就这么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且,有关报道也没有提供他被减刑并已刑满释放的的信息,倘若他还在服刑期间,哪能那么逍遥自在地当起“橙王”来呢?看来,褚时健的“保外就医”,与“相关规定”是很有些出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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