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急送弄丢21万元货物只赔162元
来源:法制晚报 2012-11-29 编辑:黄水来
快递辩称不知包装内为何物 “我没了21万元的货,只赔162元?我不可能接受!”王女士无奈地表示。认为宅急送在货物递送中存在重大过失,王女士起诉宅急送,要求赔偿近21万元的货物损失。 11月14日,该案在顺义法院开庭。 宅急送辩称,货物属于格式合同里的“丢失”,他们同意承担有限责任。由于王女士的货物没有“保价”,所以按规定只能赔偿3倍运费。宅急送的代理人称,“由于是发件人自行进行的包装,虽然由宅急送店员填写了发货单,但店员没有看到快递的货物为何物,因此不认可王女士货物的价值。” 王女士对此不予认可。她表示,收货人签字系造假,宅急送据此认定货物“丢失”,并同意按3倍运费赔付,明显不合适。 该案调解失败,法院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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