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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死亡”比“城市死亡”更恐怖
www.fjnet.cn?2010-07-30 11:34? 王传涛?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在论坛上说,在目前我国城市化建设高歌猛进的时候,期望房价大跌,是不现实的,当一个城市自有住宅率超过50%,城市就会死亡。如果刚刚毕业的人都能买上房,那么国家就会衰亡,因为这会令人丧失目标,丧失实现目标的动力。(7月29日《南方日报》)

我们听说过,任志强的“80后就该买不起房”论,也听说过茅于轼院士的“40岁买房”论,更听说过某地产大亨“降房价会让富人搭穷人便车”论,但当“城市死亡论”被抛出之时,还是吓了一跳——城市如果都消亡了,普通百姓岂不是成了“覆巢之卵”?

吓人归吓人,可道理还是要讲一讲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于,城市发展是不是最重要的价值理念?如果不是,那么比城市发展更重要的价值理念又是什么?答案当然应该是,人的发展。这是一个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只有拥有了人,城市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所有这些能让我们想到的发展主体,说到底,都是为了人的发展而服务。离开人的发展这个根本目的,无论是城市化还是农村建设,也都将失去终极目标。

每位公民都应当在城市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权利。具体到住房问题上来,就是居住权。当然,获得居住权需要一定付出,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在时下两三代人集体还一套房贷的语境中,这样的人生付出及民生成本岂不让人望而生畏?

美国城市史研究专家刘易斯·芒福德在《申博现金网:城市史纲》中说,“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城市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文明积累、整合和传承的过程。”显然,城市化的主旨是文明,如果城市的发展,带给公众的不是福利,而是巨大的生活压力,那么,这样的城市化就存在一定问题。

比“城市死亡”更恐怖的是“权利死亡”。“城市死亡”了,还可以建设新的城市,“权利死亡”了,公民又该何处安身呢?

王传涛(山东 教师)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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