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赖先生在办理信用卡时,按规定往账号内存入200元,作为押金以防漏缴年费。两年前,搬家收拾家当,他在箱底又找到了这张定期存款单,可他拿着存单跑了多趟银行,至今没一个答复。银行称,电脑系统升级查无记录,需要调出原始凭证。(8月19日广州日报)
虽然现在还没有拿到自己存在银行里的钱,赖先生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毕竟找到了定期存款单。如果找不到定期存款单的话,我们不难想象,银行恐怕就要侵吞这笔钱。这不得不让人疑问,银行一年下来,究竟要这样侵吞储户多少钱?
很多人特别是老人对存在银行里的钱,由于各种原,如年龄大、记忆差等原因,可能就会忘记自己存在银行里的存款。再加上突发事故,一些人突然死亡,他们没有继承人,或有继承人但不知道自己亲人在银行的存款,那么这笔钱在银行里怎么办。如在汶川大地震、泥石流中,就有很多人死亡,有的全家都在这次地震中遇难,那么他们一旦在银行里有存款,该如何处理。
按照银行惯例,对在10年内没有发生交易的存款账户实行呆户处理,即把长年未动的活期账户先入成“应付账款”,再列入“营业外收入”,当储户支取时,作为“营业外支出”记账。由于无主账户肯定“一睡不醒”,最后的结果无疑是只有“营业外收入”没有“营业外支出”。这等于是银行把无主存款变成了自己的钱。恐怕正是这样的情况,赖先生存在银行里17年的钱再想去出来,为什么这么难。因为银行已经把这些钱当作自己的收入了,现在要吐出来,当然不愿意了。
我国人口众多,突发事故也很多,那么银行里无主钱也会很多。究竟银行究竟有多少这样的额外收入,没有人说得清。银行恐怕也不愿意说清。
但是我们有关部门不能无动于衷。银行里无主钱不能让银行就这么侵吞。我们政府应该有所作为。这不得不让人想到了美国在这方面采取的一些做法。美国在2002年颁布了萨班斯法案之后,政府通过加强公司监管,强迫各银行严格规范他们的审计程序,直接导致这些银行将申博现金网不明来源的资金上缴给政府。据统计,全美各州在2003年共收缴了总计228亿美元的无人认领财产。
对这些无主存款,我们也不是没有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继承法》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此外,在《民事诉讼法》第175条则明确规定,认定财产无主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这些法律都明确的规定了,无主财产应当归国家和集体。可是我们多年来为什么银行里的无主存款却当成银行的营业外收入呢?
这是有关部门的纵容还是银行垄断因素造成的呢?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样的状况不能再继续了。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承担起责任,让银行里的无主钱交给政府或公益机构,从而把这些钱用在公益事业上,这也是很多国家一贯的做法。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这么做呢?(韩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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