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费”到“押金”,啥时候能不难为农民工?
“真没想到,押金能这么快就退还给我们!”昨天上午,来自四川的学生家长刘先生(化名)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们许多家长都去学校退回了钱。记者随后了解到,截至昨晚8时许,33名家长都领回了各自的押金。(《海峡都市报》 8月29日)
“泉州南安龙泉中学外来工子女想报名先赞助”事件终于有了眉目,家长们都领回了退款。在他们想不到能这么快领回钱的同时,笔者也想不到:校方依然坚称“我们是好心办了错事,收押金的做法确实有欠思考。”
农民工子女所拥有的教育资源、受教育条件不可与城市孩子同日而语。新闻中的龙泉中学更是有严格规定:想入学就得出示“三证”,交不上“三证”就要交“押金”。在国家一系列措施保证教育公平的同时,还有个别地区出于各种目的,设置农民工子弟入学的层层障碍,着实让人寒心。
机会公平是一切公平的基础,“教育公平”往往能够集中体现机会公平。对于手中所掌握的资源较贫乏的群体的适度倾斜,不仅是国家在教育问题上的方针,更是具体地方、具体城市在教育问题上觉悟能力的体现。一个能够深刻认识教育公平的重要性,方便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城市至少是一个文明的、高尚的城市。
虽然,赞助费事件初告段落,但是,如果没有深刻的认识、没有令行禁止的保障措施,难保下次不会有别的名目的“赞助费”,难保不会再出现难为农民工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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