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上门,泉州文物部门还如此温柔?
www.fjnet.cn?2010-10-21 16:35? 温国鹏?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泉州市惠安县一片400年历史的古建筑群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群庭前被开发商未经文物部门批准盖起的19层高楼遮挡住,不但破坏了景观,而且遮挡了阳光照射和空气流通,因而使古建筑群受到白蚁的严重侵蚀。泉州市文物局出宝阳局长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改变开发方案增加楼层时,市文物局并不知情。现在生米煮成熟饭,想改变现状很难。文物局只能在现有情况下想办法给予补救式保护。(10月20日《海峡导报》)
“违反《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从报道中刘先生的话来看,说是违法建筑似乎并不过分。可照出宝阳局长的意思,既然人家建起来了,那就不能动了,哪怕已危害到400年的古建筑群。
所谓的 “文物局只能在现有情况下想办法”也无非是承认现状的委婉说法,所谓的“补救式保护”也无非是在照顾该建筑面子的基础上。那我们就不明白了,文物局的职责到底是要保护文物还是保护“违法”建筑?在局长眼里,是“违法”建筑重要还是文物重要?这文物局长也太会“顾全大局”了。
先把生米煮成熟饭,压根就没把文物保护放到眼里,也没把法律放到眼里,面对这样满含挑衅意味的“无视”,还强调什么“只能在现有情况下想办法给予补救式保护”,是不是有点儿可笑?这可不仅是让文物很受伤,也是在公然打法律的脸。擅自加高的楼盘公然“欺负”古建筑群,作为对于文物保护具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文物局,不拍案而起据理力争,竟然还要忍让,那简直就是被人打了左脸之后还要把右脸送过去!
文物局不是房产商,别总发扬风格替人家着想,尤其是在人家根本就不在乎你感受的情况下。被欺负,可能是因为手里的力气不够,但是,更可能是因为心里的位置没摆正。(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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