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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色令智昏,监管缘何“治”商为零?
www.fjnet.cn?2011-08-23 18:17? 凌寒?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顺昌一名深受村民信任的村民小组长、44岁的黄某泉,干出了一件让众人唾骂的事:卷走了公款176万元,带着一名发廊女跑路了。村里人原本还等着这笔钱发下来,修盖洪灾中受损的房子。(8月22日海峡都市报)

黄某泉供述,他罪恶的开始,是喜欢上了一个发廊妹。此后,他一发不可收拾,先是称要包养,每月给她一两千元,后来带她四处游玩,打胎等等,钱不够用,便开始将手伸向村里的安家费,陆陆续续提出公款176万元,买了大量高档生活用品及汽车,逃到东莞,租了一套公寓住下,过起逍遥的生活,直至被警方抓获。

色字头上一把刀,这个在大部分村民眼中,“诚实本分,勤劳肯干,好学上进”的党员,2006年被大家推选出来的该村二组组长,不顾20多岁的年龄差距,忘记了人伦、乡情和良心,更将法律抛之脑后,干出了如此令村民瞠目且受人唾骂的事情。据报道,他第一次从小组公款中转出4.9万元给情人还是犹豫再三,耽惊受怕的,后见村民没发觉,才“放下心来”,继而胆子越来越大。由此可见,村官色令智昏,监管却“治”商为零。176万元非小数目,却丝毫不见监管的影子,拨付下来如何使用,使用了没有,很长时间从上到下都无人过问,以致一个小小的村组长黄某泉动用安家费如探囊取物一般。畸形的“恋情”却要用村民的血汗钱买单,背后折射出的现实令人警醒。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农村经济日益繁荣,某些“村官” 利用职务之便的经济犯罪行为愈演愈烈。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基层,由于地域,族群,血缘的牵制,村组财务管理形同虚设,权利制约名存实亡。俗话说:别把豆包不当干粮,别把村长不当干部。近期曝出的温州村支书独吞55套安置房、浙江村官侵占扶贫款等事例不断发生,说明基层干部的私欲膨胀已非比寻常,不可小觑。再小的权利若不受监督和制约,也可能捅出天大的漏子来。单纯指靠个人的道德自律和本身“习性”,来代替不可缺失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不啻于望梅止渴。

村民们的房子被洪水冲垮了,国家财政拨款帮助修复;农村基层的财务管理和权利监督再不扎紧篱笆,那些看似不起眼的“蛀虫”一旦蛀空民心的堤坝,后果不堪设想。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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